今天下午決定請個假去把戶籍辦好。
還好,今天的過程還算順利,沒有遇到太刁鑽的狀況。
不過,兩次跑下來,讓我讓我覺得市府便民政策真的做的很糟,公務人員的專業素養
也真的…..參差不齊。
因為,在我第一次被退貨時,當時另一區戶政事務所的人員只有告知我要帶當年度的
房屋稅繳款證明的正本,並沒有告訴我,我要去戶籍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而在我第一次被退貨前,其實王媽媽已經有幫我打電話去問過,對方說憑水、電繳款
單就可,其他什麼都沒有說。
第一次被退貨後,王媽媽再問另一名親戚,也是在戶政機關工作的,她才說要房屋稅
繳款證明的正本,還要去要遷入的所在地辦理。但對於照片一事,並未提及。
我後來也有自己上網再查一次,到我們的戶政事務所的網站裡查,逛半天也沒有看到
很明確的告訴民眾辦理戶籍遷移需要準備的東西。
只是憑著問到的訊息,跟網站上看來的東西,拼湊出要帶的東西如下:
1.原本的戶口名簿
2.未成年子女要跟父母一方遷移,不能單獨遷
3.父母的身份證、印章
4.非直系姻親需備房屋稅繳款證明正本(若是直系血親則可憑水、電、瓦斯繳款單
結果,今日一辦,受理小姐一問,讓我當場傻眼!!!!
小姐問我:『妳有帶最近三個月內的照片嗎?』
我:『……照片要幹嘛?』
小姐:『換身份證呀~』
我:『………』
眼見都已經快辦好了說~~~~~
後來,小姐網開一面的說:『這回我直接幫妳用copy的方式,但下回妳要再遷戶
籍時,記得要帶照片來。』
真是……..感謝這名通融的公務員小姐,免除我要跑第三次的夢魘。
所以最後總結:遷移戶籍需
1.原本的戶口名簿
2.未成年子女要跟父母一方遷移,不能單獨遷
3.父母的身份證、印章
4.非直系姻親需備房屋稅繳款證明正本(若是直系血親則可
憑水、電、瓦斯繳款單
5.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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