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天再度開庭,但是結果並不如預期般的效果。

被告很可能只需要負刑事責任判刑三年,但民事賠償很可能因為她已

脫產,名下無任何財產而無法給予被害人合理的賠償。

 

我不禁想問..天理正義何在??難怪一堆詐騙集團做奸犯科的人也在所不

怕。刑期三年還可以過半假釋,等於坐了一年半的牢換來一千多萬,

這樣的生意很划算呀…,一千多萬我們努力的存一輩子可能都不會有

這個數字,人家卻可以短短的一年半賺到,這還是運氣不好的狀況,

運氣好一點……可能連牢都不用坐還可以自在的生活著。

 

不禁想說…法律的公平與正義的天理根本就是笑話。

至此,我也不禁在想,那些說要廢除死刑的人,真的有同理心嗎?

加害人在下手的時候,有給過被害人選擇權嗎?

那麼為什麼要給加害人所謂的人權?

為什麼在他說他改過的時候就該原諒他?

 

就如同此時此刻的心情般…,爸爸因為被倒了這些會錢而更加的節流,

如今他不在了…一切也成空,因為判決的結果刑事部份只換來趙莉芸被

關一年半,民事的部份我們可能是半毛錢也拿不回來……她名下無財產

,她的子女可以拋棄繼承,而她…可以不工作所以也不會有收入,到頭

來白忙一場,什麼都是空……….。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這就是要人家相信的法律!?

這是…………天大的笑話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itty 的頭像
    Kitty

    飄忽不定是人生

    Kit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